第2篇 量測實務

2.5 軸距與後懸之量測

  1. 丈量方法:

    1. 軸距:前軸中心點與後軸中心點間之距離,多軸者,以前軸或前軸組中心點與最後軸中心點間之距離為準;半拖車以第五輪中心至最後軸中心點間之距離為準。







    2. 後懸:最後軸中心點與車尾間之距離,但保險桿不計在內。

  2. 尺度限制:

    1. 客車不得超過軸距60%。

    2. 貨車及客貨兩用車不得超過軸距50%。

    3. 貨具有特種裝置之特種車不得超過軸距66.6%,但承載客貨部分不得超過軸距50%。

  3. 注意事項:

    1. 丈量後懸時,凡未能承載之物體,如保險桿、牌照燈、煞車燈、方向燈、倒車燈等均不計在內。(交通部82.06.29交路82字第016774號函)

    2. 大樑若延伸至保險桿內,則應將保險桿納入量測範圍。

    3. 若車輛最尾端為排氣管,不納入後懸之量測範圍。

    4. 垃圾車車尾之工作踏板,若為固定式者,則應納入後懸之量測範圍,反之,若為活動式者,則將其處於收藏位置,並納入後懸量測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