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篇 計程車

11.4 車身顏色

  1.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42 條
    1. 新領牌照、汰舊換新及變更顏色之計程車,其車身顏色應使用台灣區塗料油漆工業同業公會塗料色卡編號一之十八號純黃顏色。
    2. 申請牌照及變更顏色之轎式自用小客車車身顏色不得與前款計程車車身顏色相同。

  2. 交通部85.12.23交路字第 008642 號函:
    計程車前、後保險桿及車門護條等零配件,因行車損壞可隨時更換裝修,不予納入車身顏色檢驗範圍。

    保險桿、車門護條、照後鏡 車身得設置廣告物